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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網(wǎng)天津頻道1月6日電(記者周潤健)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會近日與天津師范大學、天津市婦女聯(lián)合會舉辦了“貫徹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學校與家庭責任”學術論壇。有關專家忠告說,家長打罵孩子容易催化孩子的不良心理與行為。父母打罵孩子的直接后果,是使孩子對父母產(chǎn)生排斥心理,體會不到家庭的溫馨,容易結(jié)交不良伙伴。
在我國,家長打罵孩子,通常被認為是不良教育方式受到大多數(shù)人的譴責,但依然普遍存在。一些人認為,“孩子是父母的,打自己的孩子是天經(jīng)地義的”“打孩子是家庭內(nèi)部的事,外人沒有權力干涉”“打孩子是為了孩子好,打孩子的父母沒有過錯”;很多人都知道“打人犯法”,但是打自己的孩子是兩回事……
在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的一項調(diào)查中,有26.4%的父母認同“孩子有錯時,打他也是為了孩子好”的說法,46.4%表示“不太同意”但也有同意的成分,只有27.2%明確表示“很不同意”。全國“中小學生人身傷害基本情況調(diào)查”結(jié)果表明:有3.6%的孩子在家里“經(jīng)常”挨打,“偶爾”挨打的高達57.3%。
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秘書長關穎分析認為,許多父母面對孩子的不盡如人意的言行,情急之下打罵孩子,或許主觀上是為了孩子好,但在客觀上給孩子帶來的不僅僅是皮肉之苦,更多的是心靈的創(chuàng)傷和行為的扭曲。一項對未成年犯的調(diào)查顯示,在家里被“經(jīng)常打罵”的孩子,具有冷酷、暴躁、自卑等不良性格特征最為明顯;有夜不歸宿、打架斗毆、小偷小摸、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等不良行為的比例均高于沒有被經(jīng)常打罵的孩子。
關穎指出,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(guī)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,就是站在保護未成年人人身權和人格尊嚴的立場上,對我國多少年來固有的“棍棒出孝子”“不打不成材”觀念的否定,是對父母憑借孩子對成年人在人身和經(jīng)濟等方面的依賴,任意傷害孩子行為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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